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教育部、北京市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的活动,公司教师和员工党支部书记分别于11月27日、28日在逸夫楼1217会议室开展学习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
01 公司教师开展学习宪法主题教育活动
11月27日下午,公司在逸夫楼1217会议室组织宪法主题教育活动。学院青年教师邬巧飞老师为大家主讲“习总书记关于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学院二十四名教职工参加主题教育活动。
邬巧飞老师首先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阐述精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邬老师从“宪法的权威和地位”、“宪法的发展”、“宪法的实施”、“宪法的遵守”、“宪法的监督”、“宪法的宣传教育”等六个方面,概括性地介绍了习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接下来,邬老师以“党大还是法大”这一伪命题为例,围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精髓,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解读。
主讲结束后,学院教师就当前社会舆论中关于宪法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讨论。通过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学院教师对宪法的认知更加丰富和全面,为促进宪法知识融入思政课堂提供了有利条件。
02 公司员工党支部书记开展学习宪法日教育活动
11月28日,公司党总支秘书项丽娜老师在逸夫楼1217会议室主持开展以“我国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及其重大历史意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带领各员工党支部书记进行相关理论学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面对新的历史条件,面对新的历史任务,对宪法的修改显得尤为必要,同时宪法的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和引领意义,体现了我们党的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理念,更好的体现了全党和全体人民的意志,更好的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的适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有力宪法保障。